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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16-2030)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05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平县(2016-2030)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东平县(2016-2030)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DP2017-1634-00        

2、项目名称:东平县(2016-2030)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项目

3、项目内容:为东平县(包括乡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0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4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查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电话:0538-3012633);

5.5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80206日起至2018021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3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赵桥社区服务中心二楼202室);

7.4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7.4.1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7.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按照“三证合一”换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4.3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4.4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4.5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原件。

7.4.6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80302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8030209时30分;

8.3递交地点: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4地址: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三层西(东平公安局新大楼北侧)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东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址:东平县西山路

     人:候长建

        话:18805387752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何明志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E-mail:sdzcta@163.com

    电话:0538-2851166

10、公告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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