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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教育局(尚志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05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尚志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尚志市教育局(尚志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尚志市教育局(尚志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8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2678、82346678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尚志市教育局

地址:尚志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尚志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尚志市教育局(尚志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尚志市教育局(尚志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8006

  • 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931,655.00元

四、招标内容:理化生实验室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使用。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台面的检验报告(检验指标须满足以下要求:台面采用12.7厚实芯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5.4mm,板材表面采用双面理化膜工艺制成。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1.1抗酸碱性能要求:符合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标准检测要求,按照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表面耐污染性能测定方法室温24h测试条件)进行检验,盐酸(37%)、硝酸(65%)、磷酸(85%)、乙酸(99%)、甲醛溶液(37%)、苯、苯酚、乙酸乙酯、二甲苯、氢氟酸(48%)等化学试剂分级检验结果5级;1.1.2物理性能要求:表面耐干热性能,表面耐香烟烧灼,耐沸水性能,表面耐湿热,表面耐龟裂等物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17657-2013检测结果5级;1.1.3环保性能要求:符合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标准检测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未检出;1.1.4重金属含量:镉、汞未检出;1.1.5三聚氰胺的特殊迁移检测结果未检出);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2016年至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主要产品:实验室升降凳、实验室仪器柜、实验室准备台、实验室标本柜、实验室水嘴、实验室药品柜及数控型实验室教师电源等);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交互平板产品的节能证书,交互智能平板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0小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8、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2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招标公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尚志市教育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5676489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322152、82342678、82346678转8006                 

传    真:0451-82322152、82342678、82346678转8014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台面的检验报告(检验指标须满足以下要求:台面采用12.7厚实芯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5.4mm,板材表面采用双面理化膜工艺制成。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1.1抗酸碱性能要求:符合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标准检测要求,按照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表面耐污染性能测定方法室温24h测试条件)进行检验,盐酸(37%)、硝酸(65%)、磷酸(85%)、乙酸(99%)、甲醛溶液(37%)、苯、苯酚、乙酸乙酯、二甲苯、氢氟酸(48%)等化学试剂分级检验结果5级;1.1.2物理性能要求:表面耐干热性能,表面耐香烟烧灼,耐沸水性能,表面耐湿热,表面耐龟裂等物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17657-2013检测结果5级;1.1.3环保性能要求:符合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标准检测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未检出;1.1.4重金属含量:镉、汞未检出;1.1.5三聚氰胺的特殊迁移检测结果未检出);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2016年至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主要产品:实验室升降凳、实验室仪器柜、实验室准备台、实验室标本柜、实验室水嘴、实验室药品柜及数控型实验室教师电源等);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交互平板产品的节能证书,交互智能平板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0小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8、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12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招标公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1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1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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