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象山县电大及教科研中心等教育机构迁建工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象山电大及成教中心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象山县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象山县电大及教科研中心等教育机构迁建工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象山电大及成教中心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2-05 | |||||||||||||||||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就象山县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象山县电大及教科研中心等教育机构迁建工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象山电大及成教中心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JX180103G | ||||||||||||||||
二、项目概况: |
|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品目一:100万元;品目二:90万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品目一: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核心产品(雨水截污装置、雨水弃流装置或蓄水模块)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雨水回收利用或水处理或水质污染防治相关经营范围; 品目二: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提供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能提供本次服务及货物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抗震支架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发售地点:投标人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现场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原件核对后退还)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2月26日14时00分 | ||||||||||||||||
八、投标地点: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8年02月26日14时00分 | ||||||||||||||||
十、开标地点: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二、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 品目一:人民币贰万元整;品目二: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2、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且必须在2018年2月23日16:00之前缴入指定账户。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 ||||||||||||||||
十三、其他事项: |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 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
十四、落实的政策: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
采购单位:
采购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宏发 杨迪 施周艳 叶原波联系电话:0574-83890892 18958278756(技术咨询) 传真: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开明街与苍水街交叉处)苍水大厦9楼 | |||||||||||||||||
附件:报名登记表_201825161854.doc |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