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四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四标段;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 001-6号 ;
2.3 项目编号:ZZHX-2017016;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5 资金来源及预算价:企业自筹,约5580万元;
2.6项目概况: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位置位于河南省偃师市首阳新区,地块南临中州路,北临永宁路,东临规划路相国大道,西临府佐路;整个项目南侧临近洛河,东邻规划体育中心及高中,北临规划医院。用地面积134273.30㎡,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4401.50㎡,道路用地9871.80㎡。整个项目布置23栋高层住宅,共分11F、18F和22F,1栋3层六班幼儿园,1栋2层社区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共包含8栋单体住宅楼(9#、10#、11#、12#、17#、18#、19#、22#楼)、二期地下车库、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141950㎡。其中施工四标段17#楼地下1层,地上22层,建筑面积18365.2 m²;社区用房地下1层,建筑面积1085.54m²;幼儿园三层6班,建筑面积2481.25m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87.17m²。
2.7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9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2 工 期:730日历天,含桩基工程施工工期;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塔庄安置小区1#2#商住楼和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所有施工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按照开标先后顺序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承诺(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
3.6 参加报名及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房建项目)至少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9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10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1外省企业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3.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2月 5 日至2018年2月 9 日,每天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须提交的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替):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项目承诺;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2014-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8)招标公告中所需的投标人业绩,和发布公告之日后的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10)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查询加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浙江大厦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2150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10-1-3302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271536000
邮 箱:78611565@qq.com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2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