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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购买民办教育机构服务支持学校学科教学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02 15: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买民办教育机构服务支持学校学科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购买民办教育机构服务支持学校学科教学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8-0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010-698644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佳 010-639059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购买民办教育机构服务支持学校学科教学改革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0万元,共分为4个包,第一包控制金额人民币190万元;第二包控制金额人民币118万元;第三包控制金额人民币90万元;第四包控制金额人民币82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门头沟区教委购买民办教育服务支持中学优质发展等,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采购用途:用于教学。

备注: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有误差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9) 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京西晨光饭店四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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