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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十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02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十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十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HZB2018-10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南路与韦曲南街十字西北角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层

    联系方式:029-68750532

五、采购内容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十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项目预算:1264771.17元

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22日至2018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228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228日下午14:30分

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1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蒋工   陶工

联系方式:029-68750532     

账户名: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号:129904860210401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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