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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排洪沟(0+250-0+460段)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02 15: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排洪沟(0+250-0+460段)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排洪沟(0+250-0+460段)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DQZB2018-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润江

项目联系电话:13578600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135786004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1-828798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排洪沟(0+250-0+460段)

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8-020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排洪沟(0+250-0+460段)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排洪沟(0+250-0+460段)整治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内容为排洪沟护砌及冲沟回填工程

2.3  招标范围: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七社饮马河沟入河口处

2.5  招标控制价:64.1341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3月11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4月10日 ;

计 划 工 期 :31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应符合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由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入吉企业须提供企业及人员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80306日上午0930分,地点: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付润江

电        话:1357860045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220112756118132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22010158624233XU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 :0431-82879888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8年02月0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0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13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有效资料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2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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