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民政局2017年冬令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询价通知书
沁阳市民政局2017年冬令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询价通知书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沁阳市民政局的委托,就沁阳市民政局2017年冬令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编号及预算价:
1、采购编号:沁政采询价[2018]第4号;
2、采购预算价: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询价内容:采购大米1100袋、食用油2200桶。
二、技术要求:
见附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4、财库【2014】68号文件《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保障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并显示“无行贿记录”)原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询价通知书需提交资料: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询价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询价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窗口)。
注:本次询价不接收未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报价。
七、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询价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八、询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本(U盘)并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于 年 月 日 点 分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7)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并显示“无行贿记录”)原件;
(8)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与操作规程;
(9)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供评定时参考,但不作为评定的依据;
(10)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偏差表;
(11)报价表;
(12)供应商应当或认为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样品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技术要求的规格提供以下样品:
大米一袋、食用油一桶
十、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14时3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保证金相关信息:
(1)、询价保证金金额:
肆仟元整(¥:4000元);
(2)、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249 405 515 782
行号:1045 0142 2407
账户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3025 0143 9652
账户4: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1025 0140 2587
账户5: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1055 0142 7012
(3)、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6时(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注明“ 项目询价保证金”字样);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
十一、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2、付款方式: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货款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若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将视情扣款;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4、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
十二、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三、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十四、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五、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
2.1履约保证金: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
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一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9410000 100269 22196
账户二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沁阳支行
账号:5005 0811 00012
账户三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
帐号:410883 001101 00000 64430
2.3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沁阳市民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652100
地址:沁阳市建设南路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卞女士
电话:0371-86258835、13733864624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
十七、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1-5637651
沁阳市民政局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单
沁政采询价[2018]第4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元)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单价 | 合计 |
注:报价包含运输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沁阳市民政局2017年冬令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 |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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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元) | 大写: | 小写: |
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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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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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 | ||
质量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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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物资规格参数要求
1、大米 1100袋×40斤/袋
大米为2017年北方一级粳米,颗粒整齐无杂质,米粒硬度强,肚白小,米粒表面自然光滑,无异味,无黄粒、无死青粒、无虫蛀。包装袋为白色,印制“沁阳市民政局”字样(字体为黑体、红色),标明重量。
2、食用油为大豆油 2200桶
食用油为大豆油,5L装。产品执行标准:GB1535(参考品牌:金龙鱼、福临门、鲁花)。营养成份:每100克能量≥3700千焦、脂肪≥100克。
3、送货: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沁阳市民政局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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