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HGGP-2018-D-0024)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24 0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辰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HGGP-2018-D-0024)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北辰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8-D-002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4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支持国内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采购环保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价位票据)。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1-23 到 2018-01-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元/包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2-13 09:00 2.开标时间: 2018-02-13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方式:022-2649109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老师:022-26392018转713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49109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4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账户信息:户名: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41180100100171307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金纬路支行行号:309110018082要求事项:(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 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2)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2月9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须将到账成功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并封在投标文件中。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3)开标当天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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