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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中心改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24 0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中心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中心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JLHYHX-2018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16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左豫泉0431-885592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鑫0431-8511600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保中心改扩建工程

2.2项目编号:JLHYHX-2018005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4投资预算:1567627.8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3.4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6.762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见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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