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7-189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QC18-PZ01-HG001】
作者: 发布于:2018-01-24 10:31: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7-18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7-189项目
2、招标编号:GZQC18-PZ01-HG001
3、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①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项目服务期:一年
4、本项目供纸外加工预算金额304.08万元/年,不供纸外加工预算金额745.44万元/年(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印刷业务生产量的要求,具有独立固定的产品制作工厂并且有足够的生产货物和场地(提供其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土地租用合同、主要生产货物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证明),属外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企业的,在广州市内有足够独立固定的仓储(提供其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土地租用合同等相关材料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7年度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承诺书(参考附件);
(6)满足印刷业务生产量的要求,具有独立固定的产品制作工厂并且有足够的生产货物和场地(提供其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土地租用合同、主要生产货物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证明),属外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企业的,在广州市内有足够独立固定的仓储(提供其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土地租用合同等相关材料证明);
(7)保密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
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联系电话:020-831108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5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传真号码:020-87762032
邮政编码:510060
邮 箱:gzpingzheng@126.com
网 址:www.gdpingzheng.com <http://www.gdpingzheng.com>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司承诺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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