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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天等县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16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天等县“美丽天等”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等县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GC5G2018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258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等县“美丽天等”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7号

联系方式:何工,0771-3531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552585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2栋2单元1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等县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将天等县现有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建设及采购的设施设备全部移交承包方进行管理运营,设备设施包括:12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10个村级垃圾转运站、83台垃圾清运车、750个垃圾箱。清运服务范围包括:覆盖全县13个乡镇,安排垃圾箱放置清运村屯,服务期为8年。项目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环卫云平台建设,设备安装车载视频监控设备、GPS设备、车载OBD系统(即车载诊断系统,用于监控车辆油耗、车辆故障、发动机运行、尾气排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清洁服务”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必须是报名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止),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5.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注: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份的社保证明);(4)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必须是报名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止);(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无需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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