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农业局木兰县吉兴乡绿达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木兰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兰县吉兴乡绿达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木兰县吉兴乡绿达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仓储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2659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木兰县农业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方式:芦先生0451-822659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芦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451-8226594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3.3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证书并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2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以施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小班子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1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3.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承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招标活动。(查询日期在公告期间内)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8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248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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