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焦发改行二【2017】551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焦作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焦作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社会资本参考,不应作为社会资本投资、决策的依据,社会资本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634号。
(4)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40.77公里,其中利用经三路段3.26公里,建设里程37.51公里(新建),连接线0.999公里。总用地2508亩,新征占地2495亩(含养护工区20亩,服务区60亩)。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
(5)投资估算/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建设里程全长37.51公里,投资总金额为161445.76万元。申请国省补助资金33872.4万元,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约为5271.51万元,本项目建设成本为132844.87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暂不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优惠下浮)。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6564.87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2656.49万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社会资本出资23908.39万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90%),占项目建设成本比例20%;其余资金106280万元,占项目建设成本比例80%,由项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6)项目地点: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位于焦作市境内,起点位于焦作西规划G207与焦作市经三路交叉处,终于温县城西北訾杨门村东G207与S309交叉处。
2.2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07(原S237)焦作至温县段改建工程的社会资本。中标后,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报批、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项目实施机构。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项目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8年;
(4)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5)其他采购需求:无。
2.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
(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30亿元以上,净资产额10亿元以上。
3.3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该项目不低于11亿元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承诺函;
3.4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企业与个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目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3.2(1)、3.4”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满足“3.2(2)、3.3”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责任方同时需满足“3.5”的要求。
4. 政府采购政策
4.1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4.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4.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需持招标邀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3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7日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厅。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及《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监督: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91-2139318
招标人:焦作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焦作市站前路185号
邮 编:454000
联系人:张明虎
电 话:0391-2630813
传 真:0391-26088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企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系人:冯军立 付桂梅 张宁
电 话:0371-69131991,69136953
传 真:0371-69131088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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