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二期)海底地形测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二期)海底地形测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二期)海底地形测量项目
项目编号:XHWCG2017-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希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3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莲前西路2号
联系方式:庄工:0592-5133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桂希0592-602311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湾口海域海砂开采(二期)海底地形测量项目;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6.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9.测量费按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的要求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后再下浮10%。 10.其它详见采购文件。特别提示: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0.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 号:129680100100638513010075;财务联系人:小涂;
(3)“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厦门工行海天支行;账 号:4100 0249 0902 2101 167;财务联系人:小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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