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公安局拍照一体机、受案中心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兰陵县公安局拍照一体机、受案中心用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兰陵县公安局
地址:兰陵县育才路与开阳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方式:1379298688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容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路西123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969927291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z2017309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公安局拍照一体机、受案中心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SZFCG-2018-016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拍照一体机、受案中心用设备,预算76.58万元;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范围;
3、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诚信入库,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所投设备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2、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工作日09:00-16:30)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2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网上报名回执单;
(4)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公安局拍照一体机、受案中心用设备采购报名资料(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8年2月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969927291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公司基本户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00)。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8CG0016)及项目简称,开标时持加盖公章的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2、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3、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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