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赛特奥莱一期商业文体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赛特奥莱一期商业文体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赛特奥莱一期商业文体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LNCY2017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17111-66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北方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6号
联系方式:范工 024-31217111-6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 024-22892898转802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①土建工程 ②暖通工程 ③给排水工程 ④强电工程 ⑤机房集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2.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配备水暖、电专业工程师;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4.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份近5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其中承包范围包括机电安装内容。须提供2013-2017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投标证明书;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9日 14:15 至 2018年0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招标文件售价:¥49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开始报名,2018年1月15日报名截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2.报名需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5)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三大体系认证证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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