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农业局肥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平县农业局肥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永平县农业局肥料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农业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8-02),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复混肥 | N≥20%,P≥6%,K≥8%,40kg/袋 | 73.2 | 吨 | |
2 | 复合肥(硫酸钾型) | N≥15%,P≥15%,K≥15%,50kg/袋 | 43 | 吨 |
1.2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20600.00元。
1.3供货时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1.4供货地点:全县7个乡镇农科站及杉阳仁寿村、岩硐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9所有产品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1月30日16: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61117894012
联系人:吴林芬 联系电话:0872—6521488
3.2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待货物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时间:
5.2报名地点: 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5.3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至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将所有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490576623@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林芬 张娅 (0872-6521488)
5.4招标文件成本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5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7.2开标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采购)单位:永平县农业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林芬 张娅
电 话:0872—6521488
日 期:2018年1月9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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