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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怀柔区智能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第一包)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8-01-05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怀柔区智能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怀柔区智能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686-1741Q2340461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72621-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9号

联系方式:010-896876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5072621-80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 自用;

招标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在怀柔区中心城区和旅游干线的主要通道上部署智能信号控制设备和道路流量检测设备,并构建集交通管控、流量监测、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控平台,形成符合怀柔区交通管理实际需要的智能化交通管理体系,提升交通通行状态感知能力,提升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效缓解怀柔区路网运行压力,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须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5)依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本市实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应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未参与过本项目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如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工程承建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将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相关的监理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4.20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4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朝阳区国贸桥西“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中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37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分包情况:

第一包 设备 包控制金额:¥10,479,807.00;

第二包 监理 包控制金额:¥262,198.00;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6.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7.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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