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钬激光碎石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02 11: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FJJF[GK]2017093、钬激光碎石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JJF[GK]2017093

2、项目名称:钬激光碎石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钬激光碎石系统 1(套) 790000
790000 158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节能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9)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02 10:2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17 10:2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3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23 14:30,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联系人姓名:郑永坚

   联系电话:0591-8782015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小钱

 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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