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JLFZ-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438898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
联系方式:霍亮 13894147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先生 158438898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项目;2采购内容: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3采购预算额:30.59万元,已全部落实。4服务地点:长岭县;?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6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电力建设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电力建设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的有关技术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近年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至少一项;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需持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FZ-2018-001一、招标条件:???? 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项目;2.2采购内容:长岭县岭城路道路拓宽工程(东段电力改造部分)设计;2.3采购预算额:30.59万元,已全部落实。2.2 服务地点:长岭县;?2.3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2.4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电力建设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电力建设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的有关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近年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至少一项;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需持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 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检查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霍亮联系电话:13894147000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84388983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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