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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职教园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02 11: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职教园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名称)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延津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延津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延津县职教园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82

4)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885.515亩,总建筑面积389458.61平方米,包括延津第一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新一中”)、延津县职教中心(以下简称“职教中心”)、延津县委党校(以下简称“党校”)等三个子项目。其中,新一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5000平方米(约292.5亩),设计为150个教学班级,在校学生7500人的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运营后学生规模将达7500人,教职工580人。总建筑面积167342.5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3143.91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14198.6平方米。职教中心总建设用地面积374472平方米(约561.705亩),总建筑面积195302.63平方米。党校占地20872.40平方米(约31.3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813.47平方米。

1)建设地点

新一中位于延津县平安大道西段路北,北至规划3号路,南至平安大道,西至规划8号路,东至西环路,总规划区域共计占地292.5亩。

职教中心项目位于延津县平安大道西段路北,南接平安大道,北临文岩路,东面与8号路相临。

党校位于延津县平安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东北角。

2)建设内容

包括教学楼、学术交流中心、行政办公楼、学生餐厅、运动场、学生公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见资审文件第五章。

3)建设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37737.01万元。

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

5)采购范围

根据本项目特点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即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交由社会资本方依据合同组建的SPV项目公司承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及政府方的绩效要求进行运营维护。在本项目的存续期间,本项目产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具有日常维护的义务,同时拥有根据项目可用性和运维绩效获取政府相应补贴的权利。项目公司在合作期满后按政府方指定的相关标准将项目公司存续期间相关公共服务所形成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37737.01万元,项目资本金约为29837.03万元,占总投资的21.66%。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时间:根据项目进度及融资要求,按照股权比分期、同步、及时、足额缴纳到位,由社会资本方和延津县政府共同出资,社会资本方占股95%,延津县政府占股5%

6)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以上资质,并且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201411日至201711日)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3)拟派项目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资格预审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委派)。

(二)财务要求

融资能力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投标时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授信余额等相关证明文件)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

(三)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11日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必须具有一项及以上建设规模在10亿以上的PPP项目业绩;

(四)信用要求

1)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五)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其成员不超过3名。资格条件中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其余根据联合体协议确定,财务要求和业绩要求有一方满足即可。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

4.2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5.政府采购政策

5.1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5.2如有外方投资人的,对本国投资人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5.3外方投资人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投资人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6.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6.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3日至201819(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6.3资格预审文件0/单位。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21日上午9:30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1

 采购人名称: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址:延津县北大街县后街一巷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 13598689169

人:王自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

联系方式:13911329923

人:刘永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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