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选取耗材、办公及日用品、图书类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选取耗材、办公及日用品、图书类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选取耗材、办公及日用品、图书类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WJNMBFCG-2017-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宝华
项目联系电话:133848896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梁助理 李助理 赵助理 0471-3265339 (办公室)18947963640 18504890892 155047863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宝华 0471-3290358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处绿地腾飞大厦D座9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协议供货供应商数量:
第1包:耗材(硒鼓、墨盒类) 3家;
第2包:办公及日用品 3家;
第3包:图书类 3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还应具备以下资格:第1包、第2包: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采购货物有效的经营范围,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信誉良好;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市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3、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设有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4、所提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包:1、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市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全品种正版图书供货能力和全国性的图书采购网络,有较大的卖场或样本书库(室);3、供应商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版图书、电子出版物以及音像制品批发零售);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处绿地腾飞大厦D座9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4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3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500.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