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汉果展示馆、人才公寓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CJCG2017643G)招标公告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汉果展示馆、人才公寓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汉果展示馆、人才公寓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CJCG201764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6203/0773-28898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骖鸾路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李军州0773-31339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丹0773-2826203/0773-2889879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汉果展示馆、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以经管审复【2017】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汉果展示馆、人才公寓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片区A7地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罗汉果展示馆、人才公寓一期项目两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子项目一为罗汉果展示馆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子项目二为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为2栋公寓建筑,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高度分别为9层和7层(其中1层为沿街商业,2层以上为人才公寓),两栋人才公寓之间每层用玻璃廊道连通。
2. 4建设内容:
2.4.1子项目一罗汉果展示馆的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两层的罗汉果展示馆。包括:建筑装饰、水电安装、装修工程、地基处理(如有)、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工程、室外绿化工程(乔木采购与种植除外)、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 室外电力管网及路灯工程等。
2.4.2子项目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的建设内容:新建人才公寓2栋,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高度分别为9层和7层(其中1层为沿街商业,2层以上为人才公寓),其中两栋人才公寓之间每层用玻璃廊道连通。包括建筑装饰、水电安装、装修工程、地基处理(如有)、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工程、室外绿化工程(乔木采购与种植除外)、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广场铺装工程、室外公共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力管网及路灯工程等。
2.5合同估算价: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4603.81万元,包括施工费用约4176万元、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费用330万元、设计费用约97.81万元。其中罗汉果展示中心子项目工程费用约1696万元,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费用239万元、设计费40万元;人才公寓一期子项目施工费用2480万元、设备采购费用91万元(不包括变压器的费用),设计费57.81万元。
2.6计划工期:本项目两个子项目的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分别计算,其中罗汉果展示中心子项目的总工期为360天(设计工期为60天,施工工期为300天);人才公寓一期子项目总工期445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85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1月开始。
2.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 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 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1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EPC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含)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含)以上)。
3.4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9开标前,投标人须到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还需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
4. 投标报名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8 日至2018年 1 月 4 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进行网上报名。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 12 月28日至2018年 1月4 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8.1设计费的支付:承包人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50%,基础完成±0.00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70%,主体封顶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并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8.2施工费的支付
(1)工程计量周期:按工程形象进度作为计量周期,每个栋号的付款节点为完成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
①每栋号工程完成基础回填及二次平场后7天内支付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10%;②主体结构封顶,累计支付至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50%;③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最多支付至该栋号实际合同价款总额的80%。④签证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经监理与发包人初步确认)的60%支付,付款时间随最近一次形象进度支付同期进行。⑤结算经财政部门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getda.gov.cn/)发布。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0773-84771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骖鸾路创业大厦
邮编: 541001
联系人:李军州
电话: 0773-313396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
邮编:541001
联系人:胡丹
电话/传真:0773-2826203/0773-2889879
招标人(盖章):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日期:2017年12月 28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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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03.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 12 月28日至2018年 1月4 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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