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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社会事务局民政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8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古镇镇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对 民政物资协议供货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10-gz4-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民政物资协议供货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民政物资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内容

2.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3.  服务期限:三年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查询期限含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且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29日 至 2018年01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8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801181500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29996-8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3416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联系人:卞玉祥联系电话:0755-83785949
传真:0755-83785752邮编:518031
(三)采购人:中山市古镇镇社会事务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1号政府大院102,103,104室
联系人:邓满林联系电话:0760-22355810
传真:0760-22355810邮编:52842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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