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救援通讯器材和侦察救生器材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12-28 0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 标 公 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平市市级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灭火救援通讯器材和侦察救生器材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救援通讯器材和侦察救生器材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救援通讯器材和侦察救生器材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3、项目编号:DH-2017FZB769
4、标段划分及预算: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第一标包:灭火救援通讯器材(防爆输转泵、粘稠液体抽吸泵、救援用便携式背托(双肩包携带)四种规格、全封闭一级防化服(型号不低于XL)、机动排烟机(轻便)、喷雾水枪(快速接口)、水炮(阿密龙、TFT单口快速接口)等),预算146.818万元;第二标包:侦察救生器材(速差器30米(进口)、圆球形起重气垫、救生抛投器(充气、300米)、9米金属拉梯、15米金属拉梯、大功率机动链锯、钢筋速断器、空呼气瓶6.8L、潜水装具(型号不低于XL)湿式等),预算136.382万元。总预算金额为283.2万元。
5、供应商资质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2014-2016)内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公司成立的年份递交);
(5)近半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近一年(2016年12月-2017年11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
(11)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6、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长春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1月18日 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月18日 10:00分在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月18日 10:00分在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9、本项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吉林省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四平市创业路511号
联系人:桑先生
联系电话:1594340505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50448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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