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焦湾等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康店镇焦湾等村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投资。招标人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焦湾等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前期工作;
2.2项目编号:HBHJ1712-HN-141;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勘测与设计、可研、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内容;
2.4建设地点:巩义市康店镇焦湾等村;
一标段: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焦湾等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勘测与设计、可研、预算编制;
2.6项目规模:约3200亩;
2.8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甲级资质、测绘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和土地学会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并具备相应的可研、预算编制的能力;
3.1.3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仅限水利水电、测绘、土地管理类)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信誉良好;
3.1.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有效期内;
3.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本项目投标报名企业须在河南省土地整治中心备案;
3.1.10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 2018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B座19楼203室)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须知:
5.1有意报名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5.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仅限水利水电、测绘、土地管理类)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5.1.5企业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
5.1.6企业在河南省土地整治中心备案网页截图;
5.1.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有效期内;
5.1.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1.9企业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4340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55686177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邮 箱:hjjszb@126.com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