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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果园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于:2017-12-28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蒙自果园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受蒙自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政府采购管理备案(编号20170910)蒙自果园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项目(项目编号:YNFH[HH]2017-033)组织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蒙自果园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1.2 YNFH[HH]2017-033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查明蒙自果园土壤污染和果品重金属超标现状和风险,解析主要果品重金属污染来源,并提出修复及风险控制对策。

3.2 服务期要求:2018630前完成。

3.3 服务成果要求:

1完成《蒙自果园土壤和果品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风险评估调查报告》;

2)完成《蒙自果园重金属污染来源解析及风险控制与修复对策》;

3)编制《云南蒙自果园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二期)实施方案

3.4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蒙自果园土壤和果品重金属含量概查的基础上,对重点污染区域开展详细调查,查明果品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特征,测定果品包括石榴、枇杷、桃、苹果、小枣等。解析土壤背景、工业生产、农业投入品等污染途径对石榴和枇杷等主栽果品重金属超标的影响,通过监测灌溉水、大气沉降、肥料农药等重金属含量、果园表层土壤重金属在剖面运移程度和土壤背景值等手段,解析果品重金属污染来源。同时项目采用稳定同位素示踪等分析测试手段,解析果园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并提出果园土壤污染修复对策和风险控制策略,最终编制《云南蒙自果园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二期)实施方案》。

3.5 项目范围:蒙自18.18万亩果园;

3.6 总投资额:400万元(资金已落实财政拨款)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

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为保证今后责任对象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 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20171228 日至 2018年1月4,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1单元301室)持相关报名资料购买;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

5.2 出售文件时间: 201712月2820181月4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现场截止时间每日17:00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200

5.3 出售地点: 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办公室

5.4电子平台报名方式: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电子CA证书的单位,请及时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办理,CA证书办理咨询服务电话15750034506

供应商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人,则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等资料到上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81198:30 时至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2018年1月199:30时在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上传电子文件的回执。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八、其他

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 蒙自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吕云峰

联系电话:13887382329

 

  

代理机构: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址:蒙自昭忠路 128号州财政小区81单元301

联系人:普老师 

联系电话:15126410472

传真:0873-39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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