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南李村集贸市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南李村集贸市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李村集贸市场项目;
2.2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11-2736】;
2.3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7】346号;
2.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100%落实到位;
2.7招标控制价:2845360.42 元人民币;
2.8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9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初始时间)相关工作经验;
3.4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16年11月份起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可查询网址;
3.5 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4日08: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4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xaxggzyjyzx.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 “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379-6992105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请及早获取招标文件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安县)》上发布。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 系 人: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119333
招标代理: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中和湾1号楼B座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0600579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