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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岚山区2017年交通重点工程(一期)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7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岚山区2017年交通重点工程(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岚山区2017年交通重点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WT-RZLSF-2017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加政

项目联系电话:0633-261795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5号

联系方式:申加政 0633-26179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勇

代理机构地址: 日照市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丽城花园沿街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六、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

日照市岚山区2017年交通重点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岚山区巨碑线大修工程、岚山区疏港大道G204以西段升级改造工程、日东高速中楼(龙山)连接线工程和G204烟上线日照绕城段改建工程(岚山段)。

(一)岚山区巨碑线大修工程

该工程长15.8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宽9、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岚山区疏港大道G204以西段升级改造工程

该工程全长16.02公里,分双向四车道和双向六车道两种,路基宽24.5-32.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日东高速中楼(龙山)连接线工程

该工程主线路线全长9.09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双向两车道;大桥1座,长136.04米;小桥2座长78.08米,涵洞10道;平面交叉41处。

连接线路线全长3.7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双向两车道;涵洞9道;平面交叉24处。

(四)G204烟上线日照绕城段改建工程(岚山段)

该工程路线全长0.46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双向四车道。全线设大桥一座,涵洞5座。

备注:以上规模和内容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实际完工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内容为准。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

2. 项目运营维护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日照市岚山区2017年交通重点道路建设工程的日常运转及维护工作。

3.计划合同履约日期:

3.1计划建设工期:暂定2年。

3.2经营管理维护期:10年,本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建设期缩短和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整体建设期是指从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全部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是指项目子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该子项合作期届满,各子项单独核算合作期。

4.质量标准:

建设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等的合格标准。

5.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2266.7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841.56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6.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21.39万元,预备费878.69万元,其他费用606.95万元,建设期利息1491.47万元。

备注:项目总投资为估算数据,最终总投资以政府方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出具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为准。

6.工程建设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

七、合作模式:

1.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日照市就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负责本项目前期过程中涉及到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建设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费用的拨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的运营维护权及收益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2.资金筹措与项目公司股本构成:

2.1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2266.75万元,约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的25%,剩余资金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比例需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

2.2项目公司股本构成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授权岚山区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作为PPP项目中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808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404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7676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份。

3.合同签订:

经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授权,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与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承继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仅限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266.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岚山区委党校9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到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岚山区委党校9楼)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岚山区委党校9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仅限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中选社会资本方向政府方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该保函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均合格后且提交运维移交保函后10日内退还建设期履约保函。

3.项目进入运营期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履约保函退还之前,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提交运维和移交维修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一年后,运维和移交维修保函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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