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平县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扶持、2016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新湖镇范庄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东平县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扶持、2016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新湖镇范庄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东平县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扶持、2016年中央财政结余资金新湖镇范庄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已由“东水移领字〔2017〕47号、东水移领字〔2017〕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SDTADP2017-1615-01/02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 2017年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扶持东平县银山镇狗山村丹参种植等4个项目;二标段为2016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新湖镇范庄村环境综合整治等6个项目。
2.3工程概况:2017年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扶持东平县银山镇狗山村丹参种植项目、新湖镇索庄村葡萄种植项目、新湖镇杨楼村服装加工项目、商老庄乡食用菌产业园续建项目等及2016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新湖镇范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湖镇巩楼村旅游产业发展项目、新湖镇刘庄村民俗生态园项目、新湖镇轳吊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湖镇马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湖镇西王庄村渔家乐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有内容。
2.5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新湖镇、银山镇、商老庄乡等。
2.6标段计划工期:一标段4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7招标控制价:746.465541万元,其中一标段235.187732万元,二标段511.277809万元
注:投标人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可配备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但必须符合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投标人均须具有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出具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38-3012633)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3.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4.2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地址为东平县城利民大厦三楼(东平县公检法大楼北邻)。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538-28732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曹贝贝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
E-mail:dylhzb@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18653856300 18653836300
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
银行账号:16040154192450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