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L-JMS-ZF/201701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4-6808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鹤岗市兴山区
联系方式: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赵女士、吕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万象街17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山区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6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报名时须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3.7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质量、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8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3.9 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且现场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到场确认。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鹤岗市红旗路人民政府办事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法定节假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鹤岗市红旗路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登记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及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提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包括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与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中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鹤岗市红旗路人民政府办事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