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曹妃甸区分局采购曹妃甸区小型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唐山市嘉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曹妃甸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曹妃甸区分局采购曹妃甸区小型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曹妃甸区分局采购曹妃甸区小型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B201712467002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想想
项目联系电话:0315-8759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曹妃甸区分局
地址:曹妃甸区裕华街17号
联系方式:毕征 155325899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唐山市嘉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想想 0315-3616688
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古冶区爱民路东侧、启新工房北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乡镇小型空气站建设及运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此次招标内容;③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经营范围符合);④投标人需在招标人规定的地点独立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以及其他相关事宜;⑤具备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违纪记录;⑥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⑦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以报名顺序为准;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三交易厅(3020 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需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法人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