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教育局中小学学生簿籍采购招标公告
受福鼎市教育局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82]FJSHYZB[GK]2017051、福鼎市教育局中小学学生簿籍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82]FJSHYZB[GK]2017051
2、项目名称:福鼎市教育局中小学学生簿籍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644800 | 328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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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人员须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清单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由市级(设区市)或市级(设区市)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 |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22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6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2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12 14:30,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鼎市教育局
地址:福鼎古城西路145
联系人姓名:蔡孙鹏
联系电话:781563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项目联系人:缪胧
联系电话:1885938338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