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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管理队陇海路西三环立交桥下西南角建设干湿式中转站及清扫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2 18: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7)114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管理队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管理队陇海路西三环立交桥下西南角建设干湿式中转站及清扫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管理队陇海路西三环立交桥下西南角建设干湿式中转站及清扫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7)11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干湿式中转站总建筑面积约2200㎡,环卫清扫车辆停车场规划面积约24000㎡,清扫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东邻郑州市公交公司场站边界;西至西石羊寺第四村民组地边;南邻冯湾村地边;北邻陇海西路人行道,干湿式中转站建设项目位于拟建的环卫停车场内西南区域。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清扫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554.760841万元整;
第二标段:干湿式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387.779653万元整;
2.4工 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在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潜在的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范围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8月1日以来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⑤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⑥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⑦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年份至今的审计报告)、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须提供2017年6月以来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公章)。
注: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领取文件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14: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会议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管理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629528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管理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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