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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包1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2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包1二次招标)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数据应用软件开发(包1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WH-2017-15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伟

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18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1006室

联系方式:成程 、姬凤磊 ; 0851-86906036 86979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伟 0851-85801822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时代广场名仕楼1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1: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数据共享平台扩展应用开发(二期);

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共1个产品包,投标人必须以产品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不

得对产品包进行分拆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评分评审的证明材料除外);(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项目参与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公司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声明。采购人通过任何途径发现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依法按虚假投标处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www.gzsggzyjyzx.cn)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缴费(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评分评审的证明材料除外);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的项目参与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公司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声明。采购人通过任何途径发现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依法按虚假投标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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