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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孔子学院事业部“国际教育课堂教学视频集”后期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2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语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语言大学孔子学院事业部“国际教育课堂教学视频集”后期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语言大学孔子学院事业部“国际教育课堂教学视频集”后期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7-F18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聂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53779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语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联系方式:戴老师 010-823036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537799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范围:1. 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求:(1)策划方案: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整体制作策划方案,方案应具有创新性。对已有脚本进行精加工;(2)拍摄方案与进度控制:能够设计符合要求的视频片拍摄方案与时间进度表,中标方能够提交符合视频片目标的文案构思框架与执行细节。(3)素材拍摄和收集:能按甲方要求进行素材摄录,对摄录点位、时间等有完整记录,关键素材的摄录不能缺席。具备动画、3D等制作技术,根据项目需求补充相关素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预算金额:120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三)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四)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投标;(五)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6:43 至 2017年1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 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份5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三证合一统一信用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公章;

(六)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份5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十一、投标时间:2018年01月1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3会议室。

十四、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标准:投标报价(10分)、项目业绩(20分)、拍摄制作设备(5分)、现场演示(20分)、项目团队(30分)、拍摄方案(15分)。

十五、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设备;

十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7)政府采购扶植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8)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7)政府采购扶植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8)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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