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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厝镇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2 12: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81]RY[GK]2017012、新厝镇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81]RY[GK]2017012

2、项目名称:新厝镇镇区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清扫服务 1(四年) 3024000
3024000 6048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投标人为福建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环卫行业协会认定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福建省外企业必须为B类入闽备案企业资格(且在福建省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及工具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作业车辆要求提供自有的5吨(以上)垃圾压缩车2部、小型载货汽车1部。(以上两类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有效证书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22 11:2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6 11:2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16 09:30,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开标大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坂顶街436号

   联系人姓名:陈清

   联系电话:0591-8569981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联系电话:0591-87950179-81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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