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第二、三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第二、三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器存储项目(第二、三包二次)
项目编号:TJGS2017FWQC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武 高铭
项目联系电话:022-24465657 022-244655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联系方式:高铭 022-244655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铭 022-2446555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北辰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分局为满足网上办税等税收业务开展,采购服务器、存储设备。
第一包:服务器I 采购数量3台
服务器II 采购数量3台
磁盘阵列 采购数量1台
第一包预算金额48万元。
第二包:服务器 采购数量2台
磁盘阵列 采购数量2台
第二包预算金额:4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207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40号 中央商务区A座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满足本项目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