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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7-HCGK-657-2018-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1 16: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2017-HCGK-6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6581200/6588966(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

联系方式:吴工 0592-53088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0592-6581200/6588966(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⑧信用信息查询结果。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1日 16:32 至 2018年01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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