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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在线监测试点工作-龙华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监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21 1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在线监测试点工作-龙华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在线监测试点工作-龙华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832-SFCX17SZC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项目联系电话:82800099-8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7栋402

联系方式:史工 0755-233365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建昆 8280008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龙华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监管服务一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若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2、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卡复印件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投标单位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截图中存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要求)。6、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与清湖路交汇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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