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天通苑南街道环境秩序综合看护业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通苑南街道环境秩序综合看护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通苑南街道环境秩序综合看护业务
项目编号:JM-000037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189107500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水务站南50米
联系方式:徐小冲 64824318 13810148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旭 010-89717589、189107500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负责重要点位的环境秩序看管维护工作,对所负责区域(点位)的游商、摊贩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发、乱停乱放、散发张贴小广告、露天烧烤、饭店早点摊、使用燃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劝阻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公司,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服务经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2.29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领取,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1套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资质证书除外);
2、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任意一个月即可)和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
3、近三年内(2014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2014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及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