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环卫中心除臭植物液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鄞州环卫中心除臭植物液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12-2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鄞州环卫中心除臭植物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2017-1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5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持有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 3、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鄞州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但须于2018年1月5日16时30分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nbzgcg@163.com并致电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收到,否则按未购买采购文件处理;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庄宁超0574-87731619)办理报名事宜。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 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02000120190005234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工本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9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0日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0日9时30分(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地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三、重要提示: 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宁波市福明南路11号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74-87841577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史凤波、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