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省始兴县林业局始兴县2018年森林碳汇造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8 14: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始兴县林业局的委托,对 始兴县2018年森林碳汇造林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22-201712-402001-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始兴县2018年森林碳汇造林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12,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包号

数量

面积(亩)

地点

预算金额(元)

包组A

一项

1243

马市镇、太平镇、沈所镇

¥1277804.00

包组B

一项

1411

城南镇

¥1450508.00

包组C

一项

1346

深渡水乡、司前镇、刘张家山林场、澄江镇

¥1383688.00

合计

 

4000

 

¥4112000.00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制作并密封包装。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及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丙级(含)以上造林资质证书;

4.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8日 至 2017年12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26号山水华府旭月园二幢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8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十、开标时间:201801081430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26号山水华府旭月园二幢7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联系电话:0751-816212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1-3334784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联系人:王瑶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0760-88665236邮编:410000
(三)采购人:广东省始兴县林业局地址:始兴县兴平路62号
联系人:何艳育联系电话:0751-3334784
传真:0751-3334647邮编:512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