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南凤山昌盛采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8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南凤山昌盛采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23240020050
项目联系人:刘志永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818063
采购人: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东路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417891
代理机构: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3楼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18063
预算金额:29.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2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3楼31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1)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2)地质灾害治理设计甲级、(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4)水土保持方案2星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实施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已办理两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单位已合并证件无需重复提供)。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磋商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南凤山昌盛采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23240020050
项目联系人:刘志永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818063
采购人: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东路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417891
代理机构: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3楼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18063
预算金额:29.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2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3楼31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1)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2)地质灾害治理设计甲级、(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4)水土保持方案2星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实施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已办理两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单位已合并证件无需重复提供)。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磋商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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