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原交警指挥中心(三层、四层)维修改造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7-12-18 10: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HPZB-CC-CZGC-2017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原交警指挥中心(三层、四层)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采购计划编号X[20171205]-0015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公主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原交警指挥中心(三层、四层)维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公主岭市原交警指挥中心院内;
2.3 工程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预算金额:107.01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
3.2 投标人近三年业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3.4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1905室)携带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同等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2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9日下午13:3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五楼(公主大街与迎宾路交汇,建行楼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主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8434276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巴黎春天楼上)1905室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431-8593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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