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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5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NBHSWT217(ZGZB2017-36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

(万元)

01

设备设施零星维修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80.00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4、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   ;下午  13:30-16:30  。

2、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09:3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45551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电话:0574-87262357;传真:0574-87258958。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2017NBHSWT217(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重要提示:

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投标人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数字海曙、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邵艺渊      联系电话:0574-5588351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4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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