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补充)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已由安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及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约1261698.00元,资金已到位。
(2)交货地址:安宁市内。
(3)项目内容:电教设备(祥见采购清单)。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交货期:合同签定后20个工作日内供应安装到位。
(6)质保期:12个月。
(7)付款方式:设备供应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90% ;10%作为质量保证金 ,质保期满后支付。
(8)本项目只设一个标包。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分化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交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市霖雨路支行(昆明市霖雨路160号)账号:871903780010601
地址:安宁宁湖综合办公楼三楼 邮编:650300 联系电话:0871-68727718
(16)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7)本项目招标设有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8)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所提供设备须提供厂家授权书。
(1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企业自行到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有无行贿记录,并在开标前递交查询结果原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独立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方要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申请者,请于 2015年12月14日至 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兴屯路130-135号)持单位介绍信及(16)项要求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宁湖综合办公楼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昆畹中路17号 地 址:安宁市大屯新区兴屯路130-135号
邮 编: 650300 邮 编: 6503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手机 13708711825
电 话: 0871-68695528 电 话: 0871-68691199
传 真: 传 真: 0871-686911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昆明安宁支行
账 号: 账 号:551078301012012111532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