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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购置18辆警车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5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购置18辆警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12-204001-0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置18辆警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12,430               

四、采购数量:18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组一:购置3辆警用轿车,最高限价:510330元 ;包组二:购置4辆警用吉普车,最高限价:811600元;包组三:购置5辆警用面包车,最高限价:1039500元;包组四:购置6辆警用皮卡车,最高限价:951000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FS03ZC70A

3.  采购项目品目:警车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购置18辆警车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销售汽车等相关经营范围;

1.2. 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fs_bm@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57-83205203-300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6日 至 2018年1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5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01051430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29,0757-83205217-32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211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余胜潭联系电话:0757-83336888
传真:0757-83281582邮编:528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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