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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寿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5 08: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寿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永寿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寿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HZB-2017-093

三、采购单位名称:永寿县环境保护局

          址:咸阳市永寿县312国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29-376680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咸阳市长虹路高科花园办公楼6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方式:029-3331678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监测设备、站房建设、管理维护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用于永寿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125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SO2分析仪、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1215日至201712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时止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长虹路高科花园办公楼6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第六条所列全部资质证件原件和一套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模糊不清按无效文件对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51430

2、开标时间:2018151430

3、开标地点:咸阳市长虹路高科花园办公楼6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29-33316789

    : 78544211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咸阳建行渭阳路支行

账号:610016352080525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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